今冬供热收费全面启动
市供热企业推出多种交纳方式
距离2023—2024年采暖季越来越近,目前我市供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尾声。按照《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》有关规定,热用户应当在每年11月10日前交纳热费,市民可通过网上银行、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随时随地自助交费。
为全面提升供热运行保障水平,2022—2023年采暖季结束后,我市立即展开供热设施“冬病夏治”工作,切实解决上一采暖季出现的供热问题。当前,各项供热工程项目到了最后的攻坚收尾阶段,全市各供热部门全力抢抓工作进度,确保按时保质启动供热。按照工作要求,10月底前全面具备供热条件。
目前,各供热企业分别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、张贴告知单等形式公布了热费交纳的通知,包括交费方式、收费标准、暂停用热、恢复用热、注意事项等。市民可通过支付宝、微信点击“生活缴费”,选择采暖费和供热企业完成交费操作。
为错开供热交费高峰,各供热企业推出了多种线上交费方式,市民足不出户即可便捷交费。
其中,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用户可选择移动端、银行端、公众号交费方式。用户如选择公众号交费可以直接搜索“华电供热”“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”“河北银行”“光大银行”“中信银行”“农业银行”的微信公众号进行采暖费交纳。
东方绿色能源(河北)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推出“绿动生活”app和“绿动生活平台”小程序等6种交费方式,用户可注册登录后按照提示交费。
综合各供热企业的收费通知信息来看,本采暖季收费价格按石发改价格〔2021〕592号文执行,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扣减10%(高层15%)的公摊面积计费,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;按石发改价格〔2021〕631号文件执行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,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。如遇价格调整,按新文件执行。
热用户变更房屋产权、用热面积、联系电话及其他用热事项,应携带供热服务卡、房产证(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)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到所属辖区营业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,以免影响正常用热。(记者 王 宠)